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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招聘特岗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安徽省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现就做好我省2024年招聘特岗教师岗前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省2024年招聘特岗教师。

  二、培训的内容及形式

  1.培训内容: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特岗计划”相关政策,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改革,备课、上课、评课常规与教学基本技能,班主任工作及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

  2.培训形式:采取专题讲授、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方式。具体培训方案由培训院校制定并实施。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8月27日上午报到,8月27日下午-8月30日

  上午集中培训,8月30日下午结业考试及签订聘用协议。

  2.培训地点:培训任务由淮北师范大学、阜阳师范大学、皖西学院等三所院校承担,具体任务分配如下:

  四、签订聘用协议

  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要携带签字、盖章的特岗教师聘用协议文本,提前到达指定的培训院校,安排好协议签订工作,8月30日下午与招聘特岗教师在培训地点签订聘用协议。在签订聘用协议时,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要告知特岗教师上岗报到的时间及相关事项。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培训院校和设岗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特岗教师岗前培训工作,严密组织实施,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培训院校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成立专项工作组,明确专门机构具体实施,制定详细的培训工作方案,切实做好特岗教师的学习安排、生活保障、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各高校于8月26日前将培训工作方案(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师资安排、生活保障、考核管理等)发至省教育厅师资处邮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要积极配合培训院校做好参训人员的管理、考核工作,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强化管理考核。培训院校要落实好安全保障责任,做好参训人员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培训考核,实行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以学员学习态度、出勤状况、学习讨论参与度为重点,结果考核以考试为重要手段。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由培训院校统一发放合格证书,作为上岗任教的重要条件。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要及时通知本县(市、区)2024年招聘特岗教师按时参加培训,严明培训纪律。

  三是丰富培训形式。在此次培训基础上,各设岗县(市、区)要结合“国培计划”、县级培训等对特岗教师开展更加系统的培训和指导,按照乡村教师实际需求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

  联系电话:0551-62815130(省教师发展中心)、0551-62822080(省教育厅师资处)。

 

  安徽省教育厅

  2024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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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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