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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从乡村振兴“特派村官”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活力,鼓励广大年轻干部扎根基层,推动青年留乡,助力乡村人才振兴,根据省市委关于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从全县在职乡村振兴“特派村官”中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从全县在职乡村振兴“特派村官”中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

  在金寨县行政区域内连续在村工作满3年且目前在职的乡村振兴“特派村官”。

  三、报名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

  (四)连续在村工作满3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五)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六)近3年年度考核在基本称职及以上等次;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7.搞宗教、宗派活动,参与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8.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4年10月25日在金寨政府网、金寨先锋网发布公告,并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公告栏、宣传栏等处张贴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08:00-12:00,14:30-17:30)。报名地点设在县委组织部农村组织股办公室(县政府大楼三楼329室)。

  报名人员需提供的材料:1.报名时需提供近期一寸彩色照片4张,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近三年来年度考评结果等,填写《金寨县从乡村振兴“特派村官”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获得过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乡镇负责初审后,由县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中作弊、在考核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核发《准考证》,并持《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四)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若达不到该比例,根据实际报名人数按1:3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核减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五)考试。考试由县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加分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分数为100分,侧重于基层工作实际,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在基层的方针政策、群众工作能力、基层党建、乡村振兴、依法行政等有关知识和省、市、县情等(不指定教材)。

  2.加分。对近3年内(2021年10月—2024年10月)获得省、市、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在笔试成绩中分别加3分、2分、1分,但加分累计不得超过5分。获奖加分人员,于现场报名时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处申请加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于笔试成绩公布时一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笔试成绩加分,逾期不再受理。

  3.面试。在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前提下,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含加分),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时间15分钟。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4.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含加分)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合成成绩分数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排序。

  (六)体检。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在金寨先锋网上进行公示。

  体检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单位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的,按照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七)考察。根据体检合格人员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八)公示。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岗位人选,并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因公示期间被举报、核查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的,按照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五、聘用与管理

  在县委编办确定岗位的基础上,被确定为拟聘人员的乡村振兴“特派村官”原则上按分数由高到低顺序,自主选择就业岗位,若本乡镇有岗位,鼓励在本乡镇事业单位聘用,须继续在村工作不少于5年。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下进行,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考试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实施。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招聘资格、通报到有关单位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在金寨先锋网公布,一经公布,视同通知到本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指定具体辅导材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金寨县委组织部按相关政策法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4-7356436

  监督电话:0564-7356300

 

  附件:金寨县从乡村振兴“特派村官”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金寨县委组织部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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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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