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4年六安市职业培训师高级工、技师研修班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企业高技能人才研修班有关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办〔2024〕7号),六安市人社局计划于12月18日至22日在安徽六安技师学院举办2024年六安市职业培训师高级工、技师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研修职业(工种)
职业培训师
二、时间、地点
(一)研修时间:2024年12月18日-12月22日(12月18日现场报到)
(二)报到地点:六安希悦大酒店(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六安经济开发区正阳南路与金安路交叉口东)
(三)报到联系人:吴岗 电话:15755059587
(四)培训地点:六安希悦大酒店
三、研修对象及名额分配
(一)研修对象及条件
1.参加研修及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0.5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2.参加研修及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0.5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0.5年。
(4)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1年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二)名额分配
研修班计划不少于40人,不超过50人。市直推荐不少于20人,各县区按照研修对象条件推荐6人。
四、研修内容
研修内容按照职业培训师高级工、技师国家职业标准以及培训大纲要求安排。
五、其他事项
(一)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本次研修工作,合理安排人员准时参加,并做好参研学员研修期间的工作安排,确保研修取得实效。
(二)请参研学员做好参研准备和工作安排。研修期间将采取封闭式管理,一律不得请假。
(三)参研人员报到时请携带:
1.身份证及相应学历、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附件1和附件2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相关工作证明(需提供社保)。
2.5张2寸照片。
(四)研修班不收取培训费、食宿费,往返交通费由派员单位承担。
(五)符合条件的参训学员,根据本人自愿,申请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认定合格的,晋升为职业培训师技师(二级)或高级工(三级)技能等级。
(六)请各县(区)和相关单位于2024年12月14日前,将身份证及相应学历、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评价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附件1《职业培训师高技能人才研修班报名登记表》;附件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审核表》;附件3《职业培训师高技能人才研修班报名汇总表》;工作证明(年限需提供社保)电子档发至电子邮箱:1178356421@qq.com。
联系人:田玉 联系电话:18956456793
吴岗 联系电话: 15755059587
附件:1.职业培训师高技能人才研修班报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上交)
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审核表(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上交)
安徽六安技师学院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