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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含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六安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含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安徽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规定,现将六安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含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人民警察职位(含司法警察)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见附件2。

  三、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

  请入围报考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于4月29日(周三)下午14:30-17:30到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事考试中心大厅(佛子岭中路160号)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

  四、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时间:4月30日上午,报到时间详见体能测评通知书。

  地点:六安技师学院操场(老校区,六安市佛子岭东路181号,东门进入)。

  五、其他事项

  1.体能测评当天,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体能测评通知书,从六安技师学院东门进入,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2.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有关事项详见后续公告。

  3.请务必认真阅读《报考者体能测评须知》和相关规定,全面熟悉测评项目的规则、合格标准、注意事项和要求,全面评估自身身体条件。

  附件:

  1.六安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含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3.报考者体能测评须知

 

六安市公务员局

  2026年4月27日

 

职位代码 准考证号
090124 091040200321
090124 091040200401
090124 091040200220
090125 091040200217
090125 091040200427
090125 091040200414
090126 091010100325
090126 091010100125
090126 091010100229
090127 093040203423
090127 093040204617
090127 093040201407
090128 093040201422
090128 093040205013
090128 093040204424
090128 093040204428
090128 093040204627
090128 093040202618
090128 093040202420
090128 093040201204
090128 093040203705
090129 093040204520
090129 093040201908
090129 093040203823
090130 093040205111
090130 093040204721
090130 093040202627
090131 092010101318
090131 092010100926
090131 092010102114
090132 093040203307
090132 093040205217
090132 093040205210
090132 093040203322
090132 093040201207
090132 093040205127
090132 093040201210
090132 093040204027
090132 093040204015
090132 093040204108
090132 093040204007
090132 093040202104
090133 093040204811
090133 093040205325
090133 093040201907
090134 093040201714
090134 093040202622
090134 093040205221
090134 093040204319
090134 093040202116
090134 093040204515
090135 093040201025
090135 093040203222
090135 093040203527
090136 093040204008
090136 093040205108
090136 093040205218
090137 093040201223
090137 093040202002
090137 093040202516
090138 093040200905
090138 093040203610
090138 093040203408
090138 093040201109
090138 093040202017
090138 093040204804
090138 093040203530
090138 093040201625
090138 093040203624
090139 093040203513
090139 093040202901
090139 093040204106
090140 093040202625
090140 093040205106
090140 093040203722
090141 093040204419
090141 093040201728
090141 093040202319
090142 093040203925
090142 093040203621
090142 093040201215
090151 093001502502
090151 093001502227
090151 093001503403
090154 093001505629
090154 093001504603
090154 093001603917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

项目和标准

(一)男子组

项目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二)女子组

项目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备注:综合管理、执法勤务职位测查全部3个项目,警务技术职位免予测查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对专业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特殊职位,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适当放宽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标准或者免予测查体能测评项目;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一、10×4往返跑

场地器材:场地为10米长的直线跑道,在跑道的两端各划一条5cm宽直线(S1S2),将木块(10cm×5cm×5cm)按每道3块竖立摆放(其中2块放在S2线上,1块放在S1线上),秒表若干块。

组测方法:发令员、计时员、监督员、成绩记录员若干名。按组别进行测试,每人最多可测2次,1次测评达标,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成绩以为单位,保留1位小数,2位小数非“0”时则进1

动作要求:受测试者采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跑到S2线前(脚不得踩线)用手将竖立的木块推倒后折返,往返跑2次,每次推倒1个木块,第2次返回时冲出S1线。

注意事项:测试时有以下任一情况,不计取成绩:

1.出发时抢跑;

2.折返时脚踩S1S2线;

3.折返时未推倒木块。

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场地器材:400米标准田径场,发令枪、发令旗、秒表、号码标识若干。

组测方法:发令员、计时员、弯道检查员、监督员、成绩记录员若干名。按组别进行测试,每人最多可测1次。计时员看到发令信号计时开始,当受测试者躯干越过终点线时停表。计时员准确计时,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成绩以+为单位,不保留小数位,小数位非“0”时则进1

动作要求:受测试者统一采用站立式起跑姿势,在起跑线外听到或看到发令信号时开始起跑,跑完相应距离越过终点线后视为完成测试。

注意事项:测试时有以下任一情况,不计取成绩:

1.出发时抢跑;

2.出发时脚踩线;

3.途中跑时超越或踩踏最内侧跑道线。

三、纵跳摸高

场地器材:通常在室内场地测试,起跳处铺垫厚度不超过2厘米的硬质无弹性垫子。如选择室外场地测试,需在天气状况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当天平均气温应在15—35摄氏度之间,无太阳直射、风力不超过3级。

组测方法:裁判员、监督员、成绩记录员若干名。按组别进行测试,每人最多可测3次,1次测试达标,即视为该项目测试合格,3次均未达标者视为不合格。成绩仅为合格不合格两项。

动作要求:受测试者赤脚或穿袜,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开始测试指令后,受测者屈膝半蹲,双臂后摆,随后双脚蹬地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双臂向前上方快速摆动,举起一侧优势手触摸合格高度的目标物,触摸到相应高度者视为合格。

注意事项:测试时有以下任一情况,不计取成绩:

1.起跳时双腿有移动或有垫步动作;

2.手指甲超过指尖0.3厘米;

3.戴手套等其他物品;

4.穿鞋进行测试。

 

  附件3

  报考者体能测评须知

  一、报考者须携带《安徽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警察职位体能测评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照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并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不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评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者须认真学习相关规定,熟悉测评项目的规则、合格标准、注意事项和要求。如有心脏病、怀孕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测评的,应提前与市公务员局联系,以免发生意外。测评期间,报考者须接受统一管理和安排,不得随意走动、喧哗,通讯工具必须关闭并主动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否则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参加测评时,着装不作统一规定,以运动类服装为宜。

  三、测评前,报考者应将本人的有关证件交工作人员核对,按分组方式抽签确定测评顺序,并在指定位置候测。要提前做好充分准备,注意安全,防止测评时肌肉拉伤等情况发生。测评开始后,报考者由工作人员按顺序依次引入指定位置,进入后须说明测评顺序号,并将顺序号牌挂在胸前,不得介绍本人姓名。其中,测评当月年龄31岁(含)以上的报考者应提前主动说明。

  四、报考者完成一个测评项目后,当场宣布成绩。各项目成绩经裁判长签字后,由报考者签字确认。经报考者签字确认的成绩为有效成绩。报考者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裁判长签字并注明情况后,视为有效成绩。

  五、体能测评的项目和合格标准按公政治〔2024〕60号规定执行。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六、报考者必须严格遵守测评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宣布取消测评资格或宣布测评成绩无效等处理。报考者测评期间,如有问题可现场咨询或申诉、投诉。

  七、报考者的食宿等费用自理,请自行带足干粮和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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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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